查對制度
1臨床科室
⑴開醫(yī)囑,、處方或進行治療時,,應查對病人的姓名、性別,、床號,、住院號(門診號)。
⑵執(zhí)行醫(yī)囑時要進行“三查七對”,,包括:操作前查,、操作中查、操作后查,,對床號,、對姓名、對藥名,、對劑量,、對濃度、對時間、對用法,。
⑶清點藥品時和使用藥品前,,要檢查質量、標簽,、失效期和批號,,如不符合要求,不得使用,。
⑷給藥前,,注意詢問有無過敏史,使用毒,、麻,、限、劇藥時要反復核對,。靜脈給藥查看有無變質,,瓶口有無松動、裂縫,,給多種要時,,注意配伍禁忌。
⑸輸血前要經兩人核對,,無誤后方可輸入,,輸血中注意觀察,確保安全,。
2手術室
⑴接病員時,要查對科別,、床號,、姓名、性別,、診斷,、手術名稱、術前用藥,。
⑵手術前,,必須查對姓名、診斷,、手術部位,、麻醉方法及麻醉用藥。
⑶凡進行體腔或深部組織手術,,要在術前與縫合前清點所有敷料和器械數,。
3、藥房
⑴藥學專業(yè)技術人員調劑處方時必須做到“四查十對”。查處方,,對科別,、姓名、年齡,;查藥品,,對藥名、規(guī)格,、數量,、標簽;查配伍禁忌,,對藥品性狀,、用法用量;查用藥合理性,,對臨床診斷,。
⑵發(fā)出的藥品應注明患者姓名和藥品名稱、用法,、用量,。
⑶發(fā)出藥品時,應按藥品說明書或處方醫(yī)囑,,向患者或其家屬進行相應的用藥交待與指導,,包括每種藥品的用法、用量,、注意事項等,。
4血庫
⑴配血及其它檢查必須對患者的標本(姓名、病區(qū),、床號,、住院號、供血者姓名,、編號)進行嚴格查對,,不清楚或錯誤時請申請者改正。本科人員不得涂改,。
⑵血型鑒定和交叉配血試驗,,應執(zhí)行患者及供血者的血型做正反定性的鑒定制度、配血發(fā)血雙對雙簽制度,。單人值班時配血必須重復一次,。
⑶發(fā)血時,要與取血人共同查對科別,、病區(qū),、床號,、姓名、血型,、交叉配血試驗結果,、血瓶號、采血日期,、血液質量,。
5檢驗科
⑴采取標本時,查對科別,、床號,、姓名、檢驗目的,。
⑵收集標本時,,查對科別、姓名,、性別,、聯號、標本數量和質量,。
⑶檢驗時,,查對試劑、項目,、化驗單與標本是否相符,。所采標本是否符合檢驗要求,不符合要求的標本立即與科室聯系重新留取,。
⑷檢驗后,,查對目的、結果,,看是否有漏項,。對特殊結果及時復查或與臨床醫(yī)師聯系。
⑸送報告時,,查對科別、病房,。
6病理科
⑴收集標本時,,查對單位、姓名,、性別,、聯號、標本,、固定液,。
⑵制片時,,查對編號、標本種類,、切片數量和質量,。
⑶診斷時,查對編號,、標本種類,、臨床診斷、病理診斷,。
⑷發(fā)報告時查對單位,。
7放射科
⑴檢查時,查對科別,、病房,、姓名、年齡,、片號,、部位、目的,。
⑵發(fā)報告時查對科別,、病房。
8理療科及針灸室
⑴做各種治療時,,查對科別,、病房、姓名,、部位,、種類、劑量,、時間,、皮膚。
⑵低頻治療時,,查對極性,、電流量、次數,。
⑶高頻治療時,,檢查體表,體內有無金屬異常,。
⑷針刺治療前,,檢查針的數量和質量,取針時,,檢查針數和有無斷針,。
9供應室
⑴準備器械包時,,查對品名、數量,、質量,、清潔度。
⑵發(fā)器械包時,,查對名稱,、消毒日期。
⑶收器械包時,,查對數量,、質量、清潔處理情況,。